红网益阳4月6日讯(通讯员 周再明 丁再强) 强迫与前妻复婚,遭拒后竟持刀将前妻砍成轻伤。4月5日,桃江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欧日升有期徒刑2年。
现年35岁的欧日升,系桃江县灰山港镇农民。他于前妻刘新良结婚后已生育一女儿,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家庭破裂而离婚。去年12月20日,欧日升为达到与前妻刘新良复婚的目的,以请刘帮忙带养共同婚生女儿为由,将刘骗至本县灰山港镇自己在外租住的房间内,再次提出复婚,否则要刘赔偿他2万元,遭她拒绝后,欧日升立即抽出事先准备的菜刀对准刘的左腿连砍4刀,致刘左下肢多处皮肤裂伤,左胫骨骨折。经法医鉴定,刘的伤势已构成轻伤。
案发后,欧日松主动将受害人刘新良送往当地医疗诊所救治,并为其支付了200元医药费,且认罪态度好,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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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作者:周再明 丁再强]


